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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代表处可否申请免税?

发表于:[2018-02-09] 来源:注册海外公司

  问:代表处可否申请免税?

  答:有部分代表处可以申请免税,如:

  (1)代表机构仅为其总机构的产品生产制造以及销售总机构自产产品的业务,在中国进行了解情况、提供商情资料、联络及其他准备性、辅助性活动。但不包括代表机构为本公司的各类代理、服务性业务而进行的同类或相关业务活动。

  (2)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的自营商品贸易进行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及其他准备性、辅助性活动。

  本条所述从事"为其总机构的自营商品贸易进行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及其他准备性、辅助性活动"是指总机构直接将其拥有的商品销售给中国境内的企业,该商品的所有权属于销售者,商品的销售价格由销售者自行确定,并承担商品滞销造成的资金积压、价格下跌等方面的风险,总机构与商品制造厂家属于买卖关系。即仅指由总机构购进商品并实际由其收货、存储后再销售的业务活动。

  代表机构为其总机构开展"自营商品贸易"业务,在中国进行了解市场情况、提供商情资料、联络及其他准备性、辅助性活动方式的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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