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外资公司名称注册查询所需材料
办理外资企业名称查询手续,需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外资公司查名所必须提供的材料。
1、外国投资者身份证明
外国投资者为个人,则提交个人护照复印件,外国投资者为外国企业,则需提供外国企业合法开业证明。上述材料需由当地的律师做公证,并交由中国驻当地的大使馆或领事馆认证。
中外合资企业查名,中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全体投资者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外国个人投资设立外资公司,由个人签字,企业投资的,则由外国企业董事长签字。中外合资企业,中方由企业盖章。
3、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需由全体投资者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
4、外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投资比例
上述材料填写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上。
二、外资公司名称核准程序
1、准备上述列明的外资公司查名所需材料
2、由委托代理人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外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材料
3、工商局预查公司名称
如果外资公司名称不能通过,则需重新起名。
如果外资公司查名通过,则会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受理通知书》。
4、区工商局将预查通过的外资公司名称上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
5、审批通过后,颁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上海外资公司名称核准登记所需费用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外资公司名称注册查询及登记的收费标准为100元人民币。
四、上海外资企业名称查询与核准所需时间
1、外资公司查名时间:当场查名。
2、外资公司名称核准登记时间:5个工作日。
外资公司股权变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与文件:
1、《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依法经其他投资者同意转让的声明(原件);
6、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营业执照;
9、其他有关文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文书。
注:以上未注明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加盖公章或签字。